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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03-23 11:17:04 文章点击数:[]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求职择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在双方之间确立了一种意向,即毕业生愿意在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也愿意在该学生毕业后接受其作为单位的员工.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报到前,表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存在就业和录用意向的明确,也是唯一的凭证。协议一旦签定,基本上就意味着你的第一份工作就确定了,因此,要特别注意签约的有关事项。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或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三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注意的是,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也是一个法律行为,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也要三思而后行。在此,特向毕业生提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先由毕业生、所在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院,学院签字盖章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院先签署意见(盖章),但这样做使学院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不便于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准备专升本,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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