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达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5-03-17 18:12:36 文章点击数:[]
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6名。具体名额及职位见附件1《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2025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贡市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市《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3、身体、心理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大于等于4.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三楼310办公室(贡井区贡兴路97号),联系人:钟秋昱、简承尧,咨询电话:0813—4703313。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写《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警务辅助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2)执行,三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其中,三个项目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招聘机关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四)公布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心理测试的人选。
2、本次考试聘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即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心理测试
1、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心理测试环节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结果以医院报告为准,不进行复测。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4、因体检与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与心理测试费由考生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缴纳,费用由考生自理;
6、体检与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机关通知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与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实施考察。主要对考生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对应岗位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个人德能勤绩表现好,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
四、待遇
1、单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5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负责解释。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两个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达州市公安局2025年第一批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达州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0名辅警,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留置看护工作。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达州市公安局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男女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7.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公安局复兴战训基地一楼(在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车管所旁,可地图导航搜索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到达)。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公安局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三)资格审查
达州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
(四)体能测试
1.测评标准。考生须接受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2.注意事项。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自备运动鞋和服装。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体能测试、笔试通知单》参加笔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折合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3.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1.5比例的,按1:1.5缩减招聘计划。
4.注意事项。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达州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十)试用、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首批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因政审不合格、试用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费。
(三)根据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支队、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12389。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8-21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