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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5-03-09 12:46:34 文章点击数:[11]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共计招聘502名。
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广安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把握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5年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期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各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部分岗位的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到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1日至23日工作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递交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审核。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办理地点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责。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事宜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由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公布。
(二)考察
考察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开展。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到县(市、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6-2665378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26-2390075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26-8862895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咨询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028-86626583、028-60662620
(三)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028-86623723
(四)纪律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2733150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26-2393690
四川省广安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共计招聘359名。
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广安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证明等,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广安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5年3月25日16:00前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名信息表》各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教育公共基础》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核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应聘人员。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教育公共基础》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1日至23日工作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递交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审核。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办理地点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责。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事宜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由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公布。
(二)考察
考察由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开展。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本次招聘到县(市、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6-2665378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科:0826-2333397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咨询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服务电话:028-83336031、028-85141851
客服1号(QQ:3160400169)
客服2号(QQ:3568419041)
(三)纪律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2733150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26-2366132
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计招聘20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四川省巴中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报考须知》(附件2)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1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巴中市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6.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条件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报送单位地址及电话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1日(上班时间)将相关加分材料交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7.公布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按照确定的入围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将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点对点查询通道。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报考须知》(附件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公告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含递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体检公告为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符合条件的可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减免。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按原体检程序进行,具体以后续递补体检人员公告为准。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和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选岗)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有拉通排名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公示)。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827-5230897)。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后续环节的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区人社局:0827-5230271,巴州区卫健局:0827-2131863
南江县人社局:0827-8227499,南江县卫健局:0827-8221136
通江县人社局:0827-7224001,通江县卫建局:0827-7221747
平昌县人社局:0827-6229822,平昌县卫建局:0827-6337989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27-5819901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达州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363人,其中:市本级30人、通川区14人、达川区40人、达州高新区5人、万源市50人、宣汉县39人、大竹县80人、渠县69人、开江县36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四川省达州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把握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一览表》。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同一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供相应证书。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c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5年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发布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0日09:00至2025年5月23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http://www.dzrsks.com.cn/,下同)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按面试规定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报考须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原组织体检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考察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组织人社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23499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32450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0818—5102399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90255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730619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0095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0818—6226077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6221306
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0818—7305054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83627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221057
达州高新区人社分局:0818—2833562
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8—2799361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中共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277823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达州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含中职等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188人,其中:市本级7人、通川区90人、达川区7人、达州东部经开区4人、万源市28人、宣汉县9人、渠县6人、开江县37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把握详见《报考须知》(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详见《一览表》。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同一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供相应证书。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5年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达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岗位具体《专业科目》名称详见《一览表》。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2)《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请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查阅或下载。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5月20日左右在达州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20日09:00至2025年5月23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按面试规定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报考须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原组织体检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考察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组织人社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23499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32450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2190255
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730619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7283627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8221057
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8—2799361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考生之家:028—83336031(注册密码找回)
技术咨询QQ:3160400169、3568419041(考生之家)
3.纪律监督电话:
中共达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8—2277823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广元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3、4)。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9人、旺苍县40人、剑阁县159人、青川县30人、利州区42人、昭化区41人。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2《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附件3《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网上报名”专栏报名。
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附件4《报考须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或《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应聘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市属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区)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附件5《减免笔试考务费办理机构联系表》地址和联系方式,参照附件4《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招聘岗位,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打印本人《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笔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或《教育公共基础》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3)《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4)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中小学教师岗位),2025年4月20日(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公布。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成绩查询”专栏查询。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查询。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对应报名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相同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于5月20日左右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公布。
6.政策性加分
请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5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以下材料和《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按报考单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限基层服务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4《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按照计分原则计算后,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4《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由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面试当日,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无效)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5772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58、6183010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4661
(三)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028-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839-3308105(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839-3308105(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纪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32239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32632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9-3263349、3266876
2025年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对象和范围有限制的详见岗位表)。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的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市本级(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岗位,除硕士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本科毕业生,须由单位在聘用后5年内安排到基层锻炼满2年。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确认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至2007年3月11日期间出生),以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或以“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条件确认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530名(其中:卫生类167名、综合类363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2(《2025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2025年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完全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卫生类岗位:1科50元;
综合类岗位:2科100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详见附件《报考须知》)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具体科目详见岗位表,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100%+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2)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3)《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其中,综合类岗位为3∶1;卫生类岗位为2∶1或形成竞争,详见岗位表。
4.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德阳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任一科目分数不得为零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平均分*90%。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德阳市招聘岗位考试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日至4月3日17:30前在工作时间本人携加分所需全部资料到加分地点申请加分,以便审查。
加分地点为:报考岗位所在地的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股)、经开区管委会;市本级(市属)岗位由德阳市人社局负责,区(市、县)岗位由当地人社局负责,经开区岗位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附后(见公告第十部分)。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将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各岗位此时若不足3:1,则达线考生全进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在地负责。
考生根据要求按时到岗位所在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其身份并按相应条件初审,当地人社局或经开区管委会复审。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2次。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交费,当场发面试准考证,确定为进入面试考生。
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发布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仍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仍相同则按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注意及时关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报考须知。
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招聘单位,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岗位所在地人社局或经开区管委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了解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则按排名规则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且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38)2533796(德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德阳市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部门(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职责分工
(一)资格审核
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政策咨询及考务工作
事管科负责全市招聘工作指导和市本级(市属)岗位加分审查等,咨询电话:(0838)2220910,地址:天山南路一段108号6楼608室。
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市报名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笔试等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838)2222498,地址:岷江东路126号1楼西厅。
区(市、县)人社局、经开区管委会:事管股、管委会负责当地加分、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考察指导、聘用确认、各阶段递补,各地工作时段、电话、地址如下。
旌阳区:工作时段9:00至12:00、13:00至17:00,地址:泾河路136号7楼707室,咨询电话:(0838)2556283。
罗江区:工作时段9:00至12:00、14:00至17:30,地址:环城路东段168号政务中心7楼732室,咨询电话:(0838)3120911。
广汉市:工作时段8:30至12:00、14:30至17:30,地址:天津路人社局3楼322室,咨询电话:(0838)5220701。
什邡市:工作时段8:30至12:00、14:30至18:00,地址:蓥华山路南段雍城壹号一号楼人社局2楼201室,咨询电话:(0838)6730035。
绵竹市:工作时段8:30至12:00、14:30至18:00,地址:苏绵大道政务中心C区2楼222室,咨询电话:(0838)6204977。
中江县:工作时段8:30至12:00、14:30至18:00,地址:一环路东段618号2号楼4楼426室,咨询电话:(0838)7255076。
经开区:工作时段8:30至12:00、14:30至18:00,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写字楼17楼1730室,咨询电话:(0838)25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