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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宜宾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川文理就[2023]00492)”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3-04-08 14:31:42 文章点击数:[]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县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核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名额共13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属于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是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4月1日)未满36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jarsj.cn),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1日下午5点。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名额与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4月13日10:00至 4月15日24:00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报名网站。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市民中心六楼610室)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5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招聘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审或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江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jarsj.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八、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招聘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按《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江安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0831-2626615

报名咨询电话: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2620738

十、本公告由江安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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