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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达州一单位公开招聘(川文理就[2023]00478)”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3-03-31 14:14:58 文章点击数:[]

为加强宣汉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保障一线办案,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书记员、辅警。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7名书记员、3名辅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派遣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派遣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法律类、汉语言文学类、传媒类、计算机类专业及有驾驶技能的优先;
3.派遣制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限男性,复员退伍军人、公安警察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宣汉县常住人口;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惩戒的人员;
5.配偶、父母、子女在宣汉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人员;
6.配偶、父母、子女在宣汉辖区内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宣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5、708办公室(宣汉县东乡街道城南社区张家坝)。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住所地社区证明)、相关学历证件、有关获奖证书、有关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宣汉县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不收费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
(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对报考者的身份、户籍、学历、就业等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技能测试:(1)派遣制书记员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派遣制辅警技能测试为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具有国家法律职业从业资格C证及以上资格人员报考派遣制书记员免考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分。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宣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通过宣汉法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和排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按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面试工作由宣汉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由5-10人组成,考官由院领导、中层干部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后的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6.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者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报考者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派遣制工作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上述递补仍无法补足缺额的,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按规定开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组织拟聘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分别派遣至法院工作,具体岗位由法院安排。合同期内工资每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办理并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者,按《宣汉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合同期间单位提供工作餐,住宿自理,受聘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一律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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