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遴选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8-12-05 22:45:37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队伍建设的通知》(川教函〔2015〕40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18〕149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化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遴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从2018年起,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国考”),我校为面试考点,具体负责面试工作。本次面试考官遴选范围为我校相关学科背景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 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
三、遴选程序
1. 部门推荐。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人选推荐表(附件2)报各部门初审,汇总表报教务处。按学段(幼儿园、小学、中学)分学科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
2. 学校审核。学校对各部门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优秀人员参加培训。合格人员报省教育厅备案,纳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库。
四、注意事项
各部门务于2018年12月6日12:00前,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人选推荐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人选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联系人:徐宝磊,电话:2790091,邮箱:370325107@qq.com。
附件:1.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人选推荐表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