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04-20 09:34:45 文章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9〕08号)文件,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目前已开始。为做好我校四川省科技奖励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要求
推荐四川省科技奖励的项目除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具体细则见网址:http://jbjgl.scst.gov.cn/)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6.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8.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9.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软科学项目除外)。
10.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11.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2.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13.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
二、 推荐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提名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专用项目按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2.2019年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三、报送方式和截止日期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科技成果筛选申报工作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推荐材料包含:
1.推荐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
2.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4份(含1份原件)。
3.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系统用户注册要求:
2019年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见附件)。
2.2019年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不要求成果登记。
五、联系方式
1.申报业务联系人
四川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刘 忻 黄文超
联系电话:028-86710813、86718520
2.技术服务热线
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96196
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85249950、(028)65238332、(028)65238305、(028)65238323
3.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 电话:0818-2791623 邮箱:358123203@qq.com
科技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