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联系我们|管理入口
 
站内搜索:
1 2 3 4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化学化工学院开展“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3-12-05 10:32:11 文章点击数:[]

为了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2023年12月4日,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在行政楼302会议室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由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潘维主持,学工办主任崔宝玉及学院3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法则、活动准则。同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广大青年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活动伊始,学工办主任崔宝玉通过分享真实案例让师生们直观地感受到宪法的权威,随后潘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接着大家集中观看了“2023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线上会议,全体同学跟随视频诵读宪法部分条款,学习宪法知识,交流心得体会。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更深一步意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与意义,增强了爱国奉献的精神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并积极带头尊崇宪法,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撰稿:泽朗哈姆 

审核:潘维    

终审:周頔    



版权所有 @ 2020 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三段406号 | ICP备案号:蜀ICP备06020089号-1 、网警备案号:511700030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