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化工学院 发表于:2023-03-03 16:53:53 文章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转专业工作规范、顺利进行,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川文理〔2014〕108号)的有关规定,按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 頔 赖 川
成员:潘 维 向文军 周绿山 马建堂 颜 爽 何俊波 覃海川 刘 华
二、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学院2023年度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均不超过化工学院2022级总人数5%,需化学化工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
三、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一)转专业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每个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入学满一学期。
2.确实不适合继续在现专业学习,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基础课无补考。
5.若入学已满一年,且无法完成当前专业学习任务,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学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保送生、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的。
5.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1)由艺术、体育类专业转到普通类专业或由普通类专业转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
(2)由仅招收文科生的专业转入仅招收理科生的专业或由仅招收理科生的专业转入仅招收文科生的专业。
(3)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跨类转专业的。
(4)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四)其他要求
1.拟申请转入化学化工学院的学生在高考科目中需含化学。
2.拟申请转入专业应为我校当年在考生所属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3.学院内专业调整原则上不受限制。
4.服从调剂及征集志愿者原则上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四、转专业申请流程
1.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教科办310,联系人:刘老师(13237088350)。
2.资格审查:不符合本工作方案第三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
3.初审名单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序确定,成绩计算方法:必修课平均成绩=∑(每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必修课程学分之和。
4.初审合格名单,经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确定转入、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未尽事宜经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