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06-15 15:23:59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4号)《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和《达州市通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通川区 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通区教科人〔2021〕6号)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第二批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1.认定对象:第一批次未完成认定、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生。
2.网报时间:6月7日-6月20日(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第一批次已经报名的考生不需再报名。
3.确认点:高中、中职—达州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通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请二级学院尽快收集汇总第二批次认定数据,收集数据时请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科局)和高中、中职(教育局)分开整理,并将认定人员名册(见附件1)于6月18日前将纸质版交到弘德楼20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28813081@qq.com。
注意:第二批次认定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向教育局、教科局提出申请,但后期提交认定材料、体检及拿证等事项一律按照社会考生身份办理,具体相关事宜请查看教育局(附件2)和教科局(附件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后续事宜。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