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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1-06-04 17:30:04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顺利开展,根据《考试管理办法》(川文理〔2018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校考

2018级(本科)-2020级:202173—2021711日;校考安排将于后续通知中发布。

(二)院考

2018级(本科)-2020级:2021712—2021716日;院考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发布。

(三)其他

对于分段上课的已结课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组织相应考试。

二、考试计划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于20216119:00前报教学班考试科目和准确参考人数,考试科目应与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开课名称完全一致,并填报期末考核申报表,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考试中心。校考考试科目只限于公共性质的课程,若有特殊要求,请填写在备注栏中。

(二)课程考核方式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不一致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三、试卷命题及格式要求

(一)考卷请使用试卷模板(可在教务系统下载专栏下载);

(二)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试卷,试卷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考试内容有体现学生综合分析能力的试题,主客观试题比例符合要求(实践类或综合应用类试题占20%以上);

(三)每套试卷交一份打印稿(单面打印,AB卷分别放在两个试卷袋中),每套题的电子版考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二级学院涉密保存;

(四)AB卷雷同部分不能超过15%,与往届(前两次)试题重复率低于20%

(五)试卷内容准确,格式标准,字体统一,图片清晰,卷面规范、布局合理(以系统文档下载中的试卷模板为准),否则不予印制试卷;

(六)在试卷卷头指定的地方标明试卷类型(AB)、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和考试时长;

(七)在每页中缝线下面指定的地方标明每套试题代码(A卷或B卷)、总页数和每页页码,总页数和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八)试卷最后一页背面请注明需要印制的数量;

(九)各二级学院应按照要求严格审核试卷格式及内容;

(十)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考试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相关安排

(一)校考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618日前将期末校考试题两套(AB卷)和校考监考教师名单(电子版)报送至考试中心;

2.2021628—29日印制、装订校考试卷。

(二)院考

1.20216259:00前报本院院考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安排表严格按照模板制作,否则不予接收)至考试中心;

2.各二级学院于2021630—71日将本院院考试题A卷(密封在试卷袋中,并在试卷袋上注明教学单位)交到相应校区文印室,B卷存留于各学院。考试试题要求同校考。

为规范考试管理,教务处统一印制、装订考试试卷。印制、装订试卷的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五、其他

1.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鼓励二级学院、各教研室扩充多元化考核渠道,完善技能类课程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学习过程性考核比例,采用指定题目考核与自选题目考核相结合等评价方式。

2.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加强教师命题制卷与阅卷过程的规范管理,严格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考试中心地址:莲湖校区弘德楼2021办公室。

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18-2790091

 

  附件1_2020-2021-2学期期末考核申报表模板.xls

附件2_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院考安排表模板.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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