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0-06-02 10:17:33 文章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组: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和《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14〕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18年及以前立项建设期已满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2019年立项项目原则上结题时间为2020年12月,若项目已经完成且有相应的成果可申请结题,主要面向毕业生(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与要求
(一)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
(二)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简介》(见附件4)。
(三)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包括论文、专利、获奖、模型、软件、样品、装置、设计图纸或成果应用与转化材料等,原则上成果必须注明“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字样,若有模型展示通过录制演示视频的方式提交材料。
(四)请各项目组将以上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汇总(附件5),二级学院审核项目建设成果,将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汇编成册并胶装(见附件7),一式一份,于2020年6月8日之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莲湖校区弘德楼2010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到邮箱:jyk2010sasu@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学期),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6),截止到2020年12月未结题的项目将视为到期终止。
(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为毕业生且项目未达到结题要求则需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6)。
四、项目评定与要求
(一)答辩方式。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大环境下,本次项目评定以网络评审为主,答辩采取线上进行,具体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结合项目提交的结题材料,专家进行网评,重点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三)项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个档次。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项证书;未通过验收的,责令限期完善后另行申请验收。
五、资料归档
项目成果作为教学的重要成果应妥善保存,实物由创新创业学院保存,结项资料由教务处和项目组所在二级学院各保存一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源 赵 娟
电 话:2790063
四川文理学院创新交流QQ群:206616840
附件:
附件1.2018年及以前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名单
附件2.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
附件4.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简介
附件5.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6.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7.结项材料成果胶装成册模板参考
教务处
2020年 5 月 29 日
附件1:2018年及以前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xlsx
附件2:2019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名单.xlsx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简介.doc
附件5:2020年上半年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7:结项材料成果胶装成册模板参考.pdf